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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13 | 我怎么就成了“帮凶”?
来源:admin 时间:2022-12-29 16:46:0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

日结300元/天?

将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

不费吹灰之力月入千元

此等躺平赚钱的好事

让不少人都心动不已

然而

怎么可能有这样

轻松又赚钱的所谓“美差”?

 

铜陵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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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离不开两张卡

就是银行卡和电话卡

 

电信诈骗分子在收到赃款时
为了确保安全
需要先进行“跑分”洗钱
将赃款层层转账分流
最终实现将赃款洗白、占有的目的

 

 

在洗钱的过程中
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如果受到犯罪分子的蛊惑
出租、出借、出售“两卡”
或者帮助其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就沦为了上游犯罪的“工具人”
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将面临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的
联合打击和严厉惩戒
更有可能
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
——帮信罪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铜陵公安提醒

妥善保管相关证件。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遵守金融机构的规定,对非正常渠道的App、非法网站多加谨慎。

杜绝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知情、不懂法并不是免罪的理由。不要因受到不法分子蛊惑,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两卡”。

理性对待兼职。不要轻信“挣快钱”“小本高利”的兼职工作,对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代办单位结算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等兼职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停止兼职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自身“两卡”不应出售
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生财有道
切勿以身试法!

还有

一定要记住

不听、不信、不转账
请赶快在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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