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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和谐文明新铜陵
来源:admin 时间:2011-11-21 13:48: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一、养老服务业的内涵及其发展背景
(一)养老服务业的定义及特征
养老服务业是指伴随着人口老年化的出现、老年人需求的提升、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而出现的,为老年人提供各类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以及满足老年人各类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与传统养老模式相比,养老服务业具有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四大特征。当前,养老服务业内容大致包括老年家政服务、老年健康护理、老年保健休闲、老年体育锻炼、老年法律咨询、老年科学养生和老年教育、老年旅游等。

(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背景及其重要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老年人生理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未来全国养老市场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1]。但与其他服务行业相比,我国的养老服务业是一项不久前才开始发展的新工作,它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与人口、经济体制等重大问题的变化发展紧密联系。
1、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密切相连。1990年以来,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以年平均3.2%的速度增长,现已达到1.34亿,占总人口的10.97%[2],人口结构迈入老年化。科学预测,21世纪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4亿多,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27%。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伴随着人口的高龄化,长寿老人也会越来越多。庞大的老年群体和众多的高龄老年人不仅需要提供大规模的经济保障,也需要大量的日常生活照料帮助,这为发展老年服务业奠定了基础。
2、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社会承担起养老责任。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的许多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渐地要分离给社会。一些退休的老年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他们平时遇到的许多生活问题,渐渐得依靠社会来解决。以往的“有事找单位”,逐步改变成了“有事找社会”。
3、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需求老年服务业的开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运转频率明显加快,年轻人出行多、在家少,照料老年人的机会大大减少。家庭的小型化,“421”[3]家庭的增多,更使这一照料需求与照料供给的矛盾日趋尖锐。另外,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老人身边)也在逐渐增多,进一步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这一客观现实,迫切要求社会加强老年人的照料服务功能,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严重弱化。
所以,我国养年服务业的发展,有着浓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在未来50年的老龄化高峰期内,应对人口老龄化将是与计划生育一样重要的根本国策。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实现现代化,人均收入刚刚达到1700美元,为中低收入国家水平,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和社会能力相当脆弱。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转发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
缓解政府财政养老负担,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扩大社会再就业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具有为老服务经验的“4050”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满足巨大的养老市场需求和促进相关行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
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传承文明和谐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市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不断提高,已经逐渐跨入老龄化社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85500多人,占总人口的11.85%,高于全国老龄化指数近0.9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养老体系尚未健全,各类社会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老年人口比例增长速度加快,家庭养老能力进一步减弱。1990—200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增长了87%,远远超过同期17.3%的总人口数增长(具体见表1)。综合城区扩张、外流人口等因素,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突破11万人。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使得全市“421”的家庭正越来越多,三人家庭数(即独生子女家庭数)目前已占全市家庭总数的44.24%,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减弱。
地位,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缓慢。

目前,我市养老方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退休金、政府补助和其他劳动收入是老年人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老年人自身及其子女配偶和近亲属是老年人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社区养老服务所占比例很小,政府养老(主要是指入住农村敬老院、由政府专门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比例为0.61%,面向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养老比例仅为0.13%,与城市总体发展水平和省内外先进地区(大连、青岛、苏州与合肥)相比,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具体表现在:
——社会化机构养老严重滞后。截至目前,全市只有2家完全面向市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一家为公办的市颐寿山庄老年公寓,一家为民营的铜庄养老院),养老床位总数仅有110张左右,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只有1.3张,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2)。与此相矛盾的是,2家社会养老机构的入驻率达到100%,养老床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相当一部分有条件、想入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无法入驻,养老床位出现缺口较大的现象,与我市五城联创、力争迈入全国文明城市的发展目标极不适应(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每千名老人必须拥有社会化机构养老床位数17张)。——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够。政府对社区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使社区养老事业仍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使得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全市83个社区中没有1家社区办的专业性养老院或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中心。虽然有63个社区设立了老年星光之家,但其提供的服务基本停留了在一些简单的文体娱乐和健康保健活动;老年大学也仅有5所,覆盖面小。大部分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少(仅有一些简单的老年活动中心和棋牌室),规模小、档次低,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居家养老市场未能有效开发。居家养老指的是老年人在家庭的居住与社会化的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与其它社会养老方式和传统家庭养老相比,具有投资少、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方式是我国根据自身国情摸索出来的一条符合自身实际、适应养老市场发展需求的养老之路。当前,我市居家养老市场基本处于未开发状态,目前,全市没有一定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公司,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也比较缺乏,能够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的中高档养老服务产品更是瘳瘳无几。

(三)社会养老的概念正在形成,但对养老服务业的产业化、市场化还认识不足。
——政府:政府包揽多,财政投入大,启动社会资源不够。认为养老主要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应承担无限的责任,只有部分提供高档次的养老服务才属于服务业,未能从产业化、市场化角度引领全市养老产业的发展,到目前还没有系统地开发社会资源的引领性政策出台,养老市场的巨大商机未能充分发掘。
——年轻人:一部分由于工作收入不稳定,加上要抚养孩子,生活较为拮据,因此,希望老年人能够与其同住,在基本生活费支出、照看儿女上提供帮助。另一部分经济较好,独立性强、不太愿意与父母同住,但也怕被街坊邻里冠上“不孝子女”之名,因此更希望父母生活在其原有住处,实行自我养老。还有一部分思想观念开放、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能够认识到社会化养老是社会发展尤其是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趋势,他们能尊重父母的意愿,有专业、科学、周到的服务机构帮助父母安度晚年,他们会更加支持。
——老年人自身:养老观念有所转变,部分收入较高、退休生活有保障、子女负担较轻的老年人已接受或逐渐愿意接受各类社会化养老服务,另有部分收入较低、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生活无人照料的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非常乐意入驻养老服务机构,以弥补自身养老难以获得的各类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国家两次调高退休工资后,老年人的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接受各类社会养老服务的愿望也在增强。但目前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传统家庭观念较强,习惯于既定的生活方式和熟悉的居住环境,入驻专门的养老机构往往是最后的选择。

(四)各类养老服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和各类社会化养老组织仅仅把服务项目局限在吃、穿、住、医几个方面,老人在养老机构中的生活比较单调、枯躁。养老服务人员中大部分都是吸纳社会下岗失业人员,其中以“4050”人员居多,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只能提供各类基本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难以应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养老事业又是功德事业,劳动强度大而又利薄,政府没有优惠的政策扶持,对各类中高档服务没有能力也无暇顾及。
(五)市场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分析不足,缺乏专门为老年人生活、休闲设计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全市还没有专为老年人市场进行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对适应老年日常生活的用品、服务产品、服务项目,如老年文化、老年教育、老年旅游等中高档老年服务市场的开发等,需求分析和研究严重不足。
以上得出:虽然我市养老服务业近年来在探索市场化、社会上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城市总体发展水平和其他产业相比较为滞后,与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文明和谐新铜陵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因此我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吸取先进地区经验,大力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充分发掘老年市场蕴藏的广阔市场前景,推动全市养老事业由“家庭型”向“家庭与社会互助型”转变。

三、未来10年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构想
   纵合上述调查情况,调研组认为我市养老服务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核心,积极探索“政策引导、财税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机制和运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铜陵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形成以以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化机构养老为依托,以传统家庭养老为补充,多种形式并存、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城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7张,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规定的硬性标准,为我市顺利实现五城联创目标、迈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提供根本保证。社会化机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000张以上,其中社会投资所设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70%。普遍建立起具有社会化劳动性质的养老服务队伍,开展照料护理、心理咨询、娱乐教育和旅游休闲等系列服务,在全市初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依托社区的老年福利设施为基础,以社区中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媒介,推动社区老年服务业的发展,满足居家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完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量多面广、比较完善的文体活动、娱乐休闲和卫生服务等社区基础设施,满足老人精神文化需求。力争到2010年,每个社区(行政村)均拥有一片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场地,一个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的场所。
——兴办社区托老所。这是社区必设的养老机构,是对家庭养老的重要延伸。本着便捷的原则,它既可由社区设立,也可以由社区的中介机构设立。
——设立社区老年购物中心。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能够方便地买到合适的食品、衣物及各种日用品。
——开设老人餐桌、老人食堂、家政服务中心。许多老年人特别是单身老人和体弱多病的老人,不愿为买菜做饭、料理家务、打扫卫生花费很多时间,希望能有适合自己的食堂、餐馆;能在家政服务中心请到家政服务人员帮自己料理日常的清洁卫生和其他的生活事务。
——建立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机构。为方便老年人就诊和康复保健的需要,应本着小病不出社区、健康保健日常化的原则,在社区内开设老年门诊、家庭病床、保健中心或兴建老人医院、老年康复保健站等,以减轻老年人在病中挤车、排队、耽误治疗和日常健康保健无人指导的压力。
——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娱乐中心,以丰富他们的文化娱乐生活,使他们老有所乐。同时,还可以建立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开展各种适宜老年人的体育活动项目,帮助老年人增加社会联系,扩大社交范围,促进身心健康,陶冶思想情操。还可设立社区老年婚姻介绍所,帮助鳏寡、孤独、离异的老人求得生活伴侣,使他们互相照顾、互相关心、安度晚年。根据老年人的文化需求,可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函授等多种方式,开办老年书画班、音乐班、舞蹈班、电脑班等,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自尊的需求。
——设立老年人才市场。老年群体是一个蕴含着极大开发价值的人才资源群体,尤其是离退休的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就是为了使老年人中的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市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开展老人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有许多问题需要得到法律的援助和支持,有的家庭、财产、邻里等关系也需要有咨询、调解的地方。开展社区老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庇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诸如丧偶、离异后的再婚问题;无子女及亲人瞻养问题;老年人受虐待问题;家庭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二)加快发展社会化机构养老
加快发展社会化机构养老,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福利设施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机构养老床位缺口较大,远远不能满足未来全市老人对社会机构养老的需求,因此,要进一步增强敬老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对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多办实事。
——把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坚持养老机构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把养老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要重点做好养老机构的合理布局,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地区要重点办好供养五保对象的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通过发展农村乡(镇)敬老院和老年服务中心,扩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农村养老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明确政府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政府投资首先是满足社会上急需政府扶助的老人的需求,如身体极度衰弱和身患绝症无望康复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具有较强福利性质的护养院和特殊护理养老机构,应是政府重点投资方向。对于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特殊护理养老机构和护养院的,在建设和运营阶段应享受和政府投资同样待遇。
——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改革。鼓励公办福利机构利用空余的床位接收社会老年人入住,也可以利用空余场地兴建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在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时,不改变其性质,不削弱其社会福利的职能,不降低对优抚对象、“三无”老年人等供养服务质量。同时,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福利养老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对县(区)以下政府、集体办的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非公经济人士,以回报社会的义举方式认领承办,以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压力,政府可通过政策调整让认领的企业或个人得到一定的补偿。
——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发展。逐步实现由政府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主,向由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主体兴办转变。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支持现有的颐寿山庄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吸纳社会资本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护理、临终关怀服务。鼓励和支持利用医院、培训机构、厂矿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场地、设施、床位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和养老家政服务公司,以创业促就业,并积极提供各种服务。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老年人入住养老,同时为社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可把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利用、吸纳外资的重要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和利用港澳台资金、侨资和外资来我市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三)巩固完善家庭养老
我国目前已是小康社会,但距富裕的小康社会仍有一定距离。市场化程度尚不完善,综合国力尚不雄厚。西方许多发达国家进入老年社会时,都已建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机制,而我国尚不具备条件,必须依靠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传统优势,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亲情关系,使家庭养老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以减轻社会的整体压力。
——继续倡导子女赡养老人的社会风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道德约束,在法规制度上,通过有效形式明确赡养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的义务,并建立完善老人援助体系。
——大力发展社会中介平台。为老人和老人的子女、亲属等照料者提供信息服务,组织进行沟通交流和互助活动。
——提供政策援助,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如给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给予特殊补助(类似离休干部的保姆费),对赡养老人的子女,每年增加一定的休假,在房屋建筑上应设计提供适合"两代居"的住房,或两代相邻而居的住房,对与老人同住的家庭买房提供方便,并给予政策优惠等。建立“照料假”制度,对因长时间照料年迈父母,使老年人得到充分亲情照护的年轻人,准予其在一年法定节假日外享有10~20天的假期。也可建立“直接转岗”制度,在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安排上,试行鼓励下岗职工直接转入自己家中照顾老人,从制度上承认其为“正式的继续工作”方式,待遇享受同等行业标准,当发现有违规问题时就采取措施对其终止。

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
   ——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快制定促进铜陵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统筹养老服务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当好政府的参谋,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养老服务的认定、政策扶持、经费资助、日常监管等具体操作办法,并做好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事例,通过舆论宣传、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养老问题,引导社会进一步转变养老观念,增强责任和义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扶持 ——项目扶持。对符合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审批。对列入规划的包括原来已经建有的养老服务设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或改变性质。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力争十一五期内,全市建成300—500张床位的大型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2个,拥有专为老年人生活、休闲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3—5个。到2015年,全市每个街道(乡镇)拥有30张养老床位以上的社区养老院或养老服务中心1—2个,城区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拥有1个养老家政服务公司。
——土地扶持。城市规划中要预留养老服务业用地;对已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新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涉及征地费用并且金额过大的,可以由政府出资一部分、投资人出资一部分的方式共同解决。
——税费扶持。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批认定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坚决贯彻国家、省及我市已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有关行政性和经营性收费的减免工作。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包括养老家政服务公司),永久性免征营业税和地方留存的所得税。
——资金扶持。财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实行资金扶持。对于社会力量新建的养老机构,根据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不同类型和相关设置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分别按每张床位3000元以上不等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对于实行转制,或由社会组织和个人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养老机构,以入住6个月以上的老人数,按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类型,可分别给予相应不等的床位补贴;对每年固定服务(连续时间6个月以上)老年人达到一定数量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其规模大小和服务质量,分别给予5000元以上不等的经费补贴;对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大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例如床位200张以上)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可另给予一次性10万元以上不等的大额补贴。鼓励财金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建立养老服务事业目标管理机制。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为市政府办实事项目,具体由有关部门明确量化指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建立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建议从2007年起,各县(区)按上年度户籍人口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以每人一定标准安排养老服务事业经费(不含各级政府原来对“三无”、“五保”老人的保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今后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
(四)加强管理 ——严格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定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各类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认定工作,进行行业监管。对申请认定社会福利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建设、安监、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对相关服务设施等以及服务人员配备进行严格验收,向社会进行公示,符合规定条件后方可认定为社会福利机构。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社会福利机构享受的各种扶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盗用社会福利机构名义骗取各种扶持政策的,有关部门有权中止并追回相应的减免资金和资助经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建立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社会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更多人投身养老产业,不断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培育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以县(区)为单位,由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赋予其参与制订行业规范和标准、行业规划和资质审查、从业人员培训、评估协调、自律监督等职能,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

——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有关部门对上述院校和机构在招生、收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可与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在近期内主要加强应知应会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
——引进养老专业人才。要广开门路,在提高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同时,大力引进人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定向培养,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同时,注重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上来。
——培育发展养老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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