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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100个由来(54)
来源:admin 时间:2014-01-08 08:51:5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两种协商形式的由来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及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的政治协商两种基本形式。


(一)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形式,始于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当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为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法西斯独裁统治,开展了争取民主、反对内战的斗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相互磋商、紧密配合,建立了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合作关系,为建国后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奠定基础,并沿用至今。

   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推动下,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纷纷组织宪政团体,创办宪政刊物,举办宪政座谈会,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呼吁国民党结束党制、实行宪政,在国统区如火如荼地开展民主宪政运动。1938年底,周恩来、王明、博古、吴玉章、董必武、林伯渠等来到重庆,参加国民参政会议。在参政会上,中国共产党参政员广泛联系和团结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政员,就有关宪政的重大问题展开磋商和探讨,积极争取宪政,制止反共逆流,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4年9月1日,黄炎培、章乃器等30余人联名发表《民主与胜利献言》,要求国民党在寇深祸亟之时“与民更始”、“一新政象”,将国统区民主宪政运动推向新的阶段。

   1944年9月15日,经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林伯渠在国民党三届三次参政会上郑重提出建立联合政府主张。以此为标志,在全国范围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联合政府运动。在运动期间,周恩来、王若飞等代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领导人开展座谈,经协商达成一致,共同抵制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1945年7月,黄炎培、章伯钧等6名参议员还访问了延安,会见了毛泽东、周恩来和刘少奇,就国共谈判、联合政府、“国民大会”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达成两点协议:一是停止“国民大会”进行,二是从速召开政治会议。当蒋介石企图利用四届一次参政会讨论决定召开“国民大会”的日期、代表、职权等问题时,各民主党派与中共的政治攻势相配合,纷纷表示否认旧国大代表资格,要求国民党放弃或缓开“国民大会”,终于使蒋介石的阴谋成为泡影。

    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着两个前途、两种命运的大决战。为了戳穿蒋介石的“和平”阴谋,争取光明的前途,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亲赴重庆代表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进行了为期43天的和平谈判。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周恩来等充分利用合法斗争时机,抽出时间,广泛地与国民党上层人士、爱国民主人士及工商界、新闻界、妇女界和国际友好人士接触,宣传中共主张。广大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也对国共谈判表现了空前的热情和关注,他们举行集会、发表通电,支持中共的和平建国方针,从政治上有力地配合了谈判斗争。

    重庆谈判的会议纪要即《双十协定》公布后,国民党当局继续发动对解放区的进攻,但由于解放区军民的反击和国民党统治区人民展开反对内战的运动,以及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对华政策声明并派特使马歇尔来华调处国共争端,使国民党被迫根据《双十协定》的规定,于1946年1月10日至31日,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会议之前,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就代表名额问题进行了激烈斗争,国民党拉拢青年党脱离民盟,以达到削弱民盟的目的,而共产党却顾全大局,主动让出名额,令民盟深受感动,决心和共产党全面合作,结成亲密同盟。最终确定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代表8人,以孙科为首;共产党代表7人,以周恩来为首;民主同盟代表9 人,以张澜为首;青年党代表5人,以曾琦为首;社会贤达代表9人,有傅斯年、郭沫若、王云五等。政协会议期间,国共两党间就政府组织、军事问题、制定施政纲领、召开国民大会和修改宪法草案等5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周恩来积极与各方面人士交换意见,广泛团结中间力量,推动会议,终于通过了以上5项决议案。这些决议否定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与内战政策,确认了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符合广大人民的和平民主愿望,在当时条件下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受到人民的欢迎。

   虽然中国共产党联合各民主党派为维护政治协商会议成果展开了坚决斗争,但是由于国民党拒绝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发动全面内战,政协会议的成果很快遭到破坏,未能实施。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同我国各民主党派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的政治协商形式,始于1948年“五一口号”发布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开展的新政协筹备运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从此,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8年4月30日,在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大好形势队 中国共产党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中,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此次政治协商会议,后来称之为新政治协商会议,是为了区别于1946年1月10日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1949年1月30日,北平宣布和平解放。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会议的有23个单位的代表共134人。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34人,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界民主人士、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k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的总原则,决定了首都、纪年、国歌、国旗等重大问题。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并选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会议还选出180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并推举毛泽东为政协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会议最后一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郑重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经过6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规范健全,两种政治协商形式也不断完善发展。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根据长期以来的经验和做法,明确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从政策上对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形式加以规定,对于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这两种协商形式中,前一种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方式,更多地体现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后一种是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仪、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是体现在更大范围内的政治协商。两种协商形式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

(邵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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