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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奉献服务双岗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admin 时间:2011-12-21 22:57: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发[2011]7号和组通[2011]7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四联四促”活动,发挥广大在职党员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经研究决定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奉献服务双岗位”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7月—2012年6月
二、活动内容:活动以“五个一、五带头”为主要内容,形成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工作局面。
1、以走访的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政策。结合“百家单位千名干部走访万家”活动,每位党员都要深入社区,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反映社区及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认领一个岗位,服务社区居民。每名党员,都要结合自己的特长,在社区至少认领1个公益岗位,或参与社区设立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公开承诺每年在社区完成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2项,参与社区活动不少于6次。
3、提出一条建议,参与社区建设。在职党员要主动融入社区,带头履行居民义务,为建设和谐社区出主意,想办法,每位党员每年至少要向社区提出1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4、做好一个表率,遵守社会公德。在职党员在社区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模范地执行社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
5、联系一户居民,帮扶困难群众。在社区党员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为构建幸福社区出力。
三、活动组织领导
1、部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奉献服务双岗位”主题实践活动,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炜同志负总责,副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凤为友同志直接负责,干部科牵头抓总,机关党支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责任体系。干部科负责督促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做好与在职党员居住地党组织的衔接,掌握机关党员在居住地参加活动的情况,并将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和民主评议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2、探索工作机制。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构建区域化社区党建新格局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共驻共建、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的常效工作机制。
3、加强舆论宣传。机关支部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上报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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